连州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整体托管服务项目
2019-09-25
根据我院研究决定:近期拟公开采购医疗设备整体托管服务项目,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服务方案,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具备能力要求的潜在公司投递资料。
一、服务内容
(一)设备维护要求
1.服务项目设备包含全院医疗设备(含未达到固定资产起点管理额以下的医疗设备如无源手术器械、血压计等)。
具体设备清单见附件1(此清单供服务商参考;双方在合同期开始两周内完成清点托管范围内的设备并制定清单作为托管内容依据;其后,服务商需每月对医院托管设备清单更新一次,并经双方确认后作为托管内容依据)。
2.院区内的供氧、正负压系统设备带终端的常规巡检和维护。
(二)管理服务要求
1.提供专业医疗设备管理系统软件1套(具体内容见附件3)。软件能开放端口与医院现有管理系统兼容、对接,实现资源共享;软件板块至少包含“设备管理、维修管理、质控管理、效益分析”等;服务期结束后,软件使用权归属医院;
2.服务商运用软件协助医院对全院医疗设备进行信息化管理,建立规范化的医疗设备档案资料(含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
3.协助医院,提高设备管理水平,具体管理要求依据《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以及医院的具体要求为标准;
4.协助医院建立设备操作规范保障体系。
(三)技术维修服务要求
1.利用专业维修工具,按规范的维修流程对故障医疗设备进行维修,并对所有设备零配件,易损件免费维修更换(医院指定的配件、易损件除外,见附件2);
2.建立规范的设备维修后质量保障体系。
(四)维护保养服务要求
1.建立医疗设备性能质量与安全保障体系;
2.利用专业检测工具,按医疗设备相关规范、标准和说明书执行规范化的维护保养。
注:
1.在实施本项目经营管理时,服务商需符合国家相关的政策法规;应无条件执行国家、地方政府、行业协会最新颁布的标准和条例;必须符合医院有关部门和科室的工作时间和工作要求。
2.所有服务由服务商独立完成,除非医院书面同意,否则不允许转包给第三方。
3.合同期内,医院新增设备(含原有维保期满的设备)自动进入托管范围,且新增的托管设备不单独增加托管服务费。
4.合同签订时设备(系统)仍在质保期内或合同期内新增的医疗设备,托管开始时间在质保期结束之日开始到合同服务期结束,但质保期内服务商需协助医院督促厂家按规范或说明书要求完成维护保养和维修事项。
二、服务基本要求
1. 服务商围绕医院设备托管服务内容所聘用的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倾向,在上岗前须进行安全教育和与岗位相关的业务技能培训;
2. 在医院设立驻场服务点,配备长期驻场的维修工程师至少3名;设立管理负责人 1 名。若驻场的维修工程师数量不能应对工作,应按医院所提出的要求增派驻场工程师;
3. 驻场项目负责人具有医疗器械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驻场服务工程师需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作业项目需包括“固定式压力容器操作”(R1)、“氧舱维护保养”(R3)、“压力容器安全管理”(A3)分类),具有血液透析机维修维护上岗证(或厂家培训证明),具有医用电子仪器修理中级及以上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后台支持工程师应具有医用X射线机维修维护上岗证、CT、MRI维修维护上岗证、DSA维修维护上岗证、医用检验仪器维修维护上岗证等;
4. 服务商需根据医院的管理模式及管理要求,制定各种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其他有关规定,须报医院审定备案后方可实施。
5. 服务商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建立规范化的医疗设备管理档案(含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
6. 所有维修、维护、保养、检测、培训等内容均应有详实的记录。
7. 服务商每月向医院设备管理部门递交设备维护维修状况分析报表。
8. 配合医院现有作息制度,建立维修工程师夜间、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制。
9.服务商需符合《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相关的政策法规。严格按各级卫生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持证上岗进行维保和管理。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为总价包干项目,服务总额包含设备的定期检查保养费;驻场及工商管理人员、维修人员的一切费用等;设备质控、设备维修及保养中需更换的备件、易耗品费用(医院指定的配件、易损件除外);通过电话、网络等手段向医院提供的技术支持费用;设备维修、保养、质控、移机所需要购置或租赁的专用工具费用;服务期内设备管理软件的维护、升级费用;医院提供的工作场所的装修及内部办公、设备设施的配置费用;一切税费。
2.服务期内医院新购置设备将自动纳入服务范围,费用含在本次采购预算范围内,不再增加服务费。
3.行政部门计量检测费、特种设备检测费和环保及卫生检测费不在此范围内。
四、递交资料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均需加盖公司公章)请按以下顺序装订:
1.报价表。
2.维保方案书。
3.维保时效方案书
4.证照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工程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持证人员名单、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4)专业工具和检测仪器购置发票复印件。
5)授权书:公司授权执业人员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5.用户清单。
6.其他:提供资料真实性保证书。
以上资料以可编辑文档Word等格式,作为附件发送至邮箱:515646662@qq.com,邮件及附件命名格式:项目名称(与清单项目名称一致)+公司简称,邮件按发出时间为准。(另:提供项目资料纸质版装订成册2份,正本1份,副本2份。)
七、投递资料不全、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
八、递交资料时间:2019年9月25日-2019年10月10日。
九、递交资料地点:连州市人民医院门诊楼四楼采购办公室,联系人:唐女士,联系电话:0763-6612068。
另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