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关于一男子不配合疫情防控殴打医务人员的情况通报
2021-08-09
“幸得有你,山河无恙”
这是疫情期间
人民群众对医务人员的高度评价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无数医务人员迎难而上,义无反顾奋战在抗击疫情一线,守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幸福。
近期,南京疫情波及国内多个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复杂。在这众志成城,协力抗疫之时,居然有人无视法律,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暴力伤医,扰乱医院秩序。
7月29日上午,一名男子酒后被人打伤到连州市人民医院就诊,期间拒不遵守防疫规定,无故辱骂殴打两位医务人员,抢夺防疫物资,打砸医院服务中心,致使其中一名医务人员防护用品脱落,受伤住院,导致服务中心暂停工作一个小时。110接警后迅速出警赶赴现场处置,将打人男子廖某众带至派出所接受调查,对其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广大医务工作者冒着风险、顶住压力,持续奋战在一线,特别需要大家的理解和支持。医患同心,共抗疫情,才能让医务人员能专心、安心的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我们强烈谴责任何形式的暴力伤医行为,并向社会各界呼吁,请尊重和善待每一位医务人员,共同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风气!
连州市人民医院
2021年8月7日
【普法时间】
疫情防控期间,这7类涉医违法犯罪将被严厉打击!
2020年2月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保障医务人员安全维护良好医疗秩序的通知》。《通知》明确疫情防控期间涉医违法犯罪防范处置工作要求,并提出7类将予以严厉打击的涉医违法犯罪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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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殴打、故意伤害、故意杀害医务人员的;
●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或者公然侮辱、恐吓、诽谤医务人员的;
●对医务人员实施撕扯防护用具、吐口水等行为,可能导致医务人员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
●以暴力、威胁等方法拒不接受医疗卫生机构的检疫、隔离、治疗措施,或者阻碍医疗卫生机构依法处置传染病患者尸体的;
●强拿硬要或者故意损毁、占用医疗卫生机构的财物,或者在医疗卫生机构起哄闹事、违规停放尸体、私设灵堂,造成秩序混乱、影响疫情防控工作正常进行的;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或者爆炸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医疗卫生机构的;
●其他侵犯医务人员安全、扰乱医疗秩序的情形。
《通知》要求,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应当及时出警、快速处置;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及时立案侦查,全面、规范地收集、固定证据。对上述情形中构成犯罪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从快审查批准逮捕、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应当加快审理进度,在全面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正确适用法律、准确定罪量刑。对犯罪动机卑劣、情节恶劣、手段残忍、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或者所犯罪行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社会影响恶劣的被告人,予以从严惩处,符合判处重刑至死刑条件的,坚决依法判处。